南北战争曾被吹嘘为军人间“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典范。5000万人口的国家,双方阵亡约75万人,再加上有争议的谢尔曼的焦土政策,怎么笑得起来,在庆幸这该死的战争终于打完了之余,只不过保留一些军人尊严而已。
曾经看过《一个国家的诞生》的片头部分,虽是默片,但哥哥从战场归家与妹妹初见的场景,已经把战争对南方家庭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的打击,含蓄而充分地表现出来。
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据说战前是反对奴隶制,支持北方政治观点 但出于“守土有责”的军人天职才对抗北军的“入侵”。如果说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那把军人们推向战场,推向死亡的,是那些政客们,那些吸血鬼们。
这些人身居高位,不可能不知道《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的要义,自称上帝子民不可能不知道耶稣宣扬的怜悯与慈爱。但在利益面前,在老马百分比论的利润面前,抛弃了一切信仰,践踏了人世间一切道德。
如被我们一直以来误解的达尔文的《进化论》一样,生物进化是没有方向性的,未必一定向优秀的方向进化。人类发展一样,未必是总是进步的,历史上的大倒退,大衰败一次次带来灾难,而人类能够得以继续生存,并进步的,依然要感谢那些挺身而出的先贤、英雄们。
至于罗伯特·李,美国人虽然为他塑像,但他算不上英雄,最多算是一代豪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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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遗弃
林肯因其平民性的一面,多次在电影中调侃性地出现,最为离谱的是一部《吸血鬼猎人林肯》,片中林肯身怀绝技,手持战斧钟馗越洋附体般斩妖除魔。
片子最后,林肯拒绝了最初招募他的吸血鬼的永生诱惑,登上了去剧院的马车。而那个吸血鬼后来出现在酒吧间的一个玩黑莓手机的非裔青年身边。
那真是看走眼了。
奥巴马除了第一次胜选演讲令人印象深刻,其他的真是乏善可陈。那次在芝加哥的演讲,真是让我等远隔大洋的吃瓜群众都热血沸腾。里面就差大喊“筑起新的长城”了。当时还觉得危言耸听,美利坚真的有这么惨吗?
等川普在美国一众精英阶层的抵触甚至攻击下,被所谓民粹主义者抬上总统宝座,感觉美国真是出问题了。
历史长河中,曾经评价一个人的优劣高下,标尺多是知识及道德,地位及作为反是次要的。所以有失败的英雄的慨叹,有对窃国、独夫之贼的鞭笞。但随着知识的积累以及广泛传播,本应成为一个衡量一个人优劣标准的道德却在一步步被撇弃,取而代之的是地位与财富。
拥有这些的人被称为精英。他们鄙斥道德时,可以称之为“道德绑架”,需要道德为之服务时,可以称之为“政治正确”。道德固然有时代性,但人类历经磨难发展中保留下来的,那些共性的道德也被弃之如敝履。
所以那些已经抛弃了个人道德,职业道德的精英们以道德问题攻击川普,力挺同样缺德的希拉里时,反而让川普加快了登上总统宝座的步伐。
利器在手,不可与人。我依然不看好川普及美国,但民主至少让民众有了选择的权力,有了纠差的机会。
不择手段,完成最高道德
历史上先贤有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如孔老夫子;有的身自践行,顺势而为,如美利坚建国诸位元勋。
打虎自有后来人,完成《独立宣言》以及宪章中未曾解决的解放黑奴任务的是后来的总统林肯。而林肯也籍以名垂青史,与杰斐逊一样同位总统山。
之前读国内林肯传记,一般里面依然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什么资产阶级局限性,优柔寡断,革命不彻底等等。但看了《林肯》之后发现之前的国内的评论真是太客气了。
电影里面,略显老态的林肯,家里被老婆吼,讲冷笑话被属下喝止,全无吸血鬼猎人的风采。为了推动13号宪法修正案在国会通过,拉帮结派,封官许愿,见风使舵背信弃义,真是使劲浑身解数。这种诋毁领袖的片子居然能在美国上映,还能得奥斯卡奖,美国真该向中国广电总局学习取经。
不择手段,完成最高道德。
这应该就是面对国会质询,林肯坦然写下回复时的信念吧。他显然已经预见到,修正案不通过,自己可能要承担挑起内战胜利者的恶名,更重要的是《独立宣言》中“人生而平等”的思想依然难以实现,而在此思想影响下,为废奴制奋战沙场的将士的血将白流。所以林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后人也不以之为瑕。
先贤也罢,英雄也罢 ,未必都有超出常人的知识与能力,但必然有着高尚的道德。当道德沦丧,就只剩下不择手段了。
先贤与历史进步
《独立宣言》虽然为了政治需要 最后定稿删除了涉及奴隶制的内容,但“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光照千秋。如其他人类历史上先贤的智慧结晶一样,指引并加快推动了人类的进步。
我们后辈不能把他们放在某种现有的哲学体系或者政治体系的显微镜下品头论足,大谈什么阶级局限性,历史局限性。且不论这些这些唯我独尊体系源自何方,又谁能保证后辈之后辈不会讥讽其不堪?
国之幸,英雄之幸
在看易中天的中华史之前还看过他的一套《帝国与共和》系列,主要是为了看其中的《费城风云》。当时想,反正没人给他美刀,估计里面也吃不出老鼠来。
这本书讲述美国宪法出台前后的历史,虽然也有于丹式的引用演绎,但总体还是不错的。看这本书的原因,是想了解一下是一帮什么样的人建立了美国。
看这本书之前,我刚看完电影《国家宝藏》,片中最触动我的是主角盖茨对《独立宣言》的引用,“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
我真的很震惊,虽然《独立宣言》也是一篇檄文,合众国政府尚未成立,但毕竟是代表了美利坚独立各州的政治宣言,这样的宣言已然将政府命运置于民众之手了。宣言必然影响了之后一代代的美国民众,回想电影《鹰眼》中,AI系统正是根据这条,认定草菅人命的美国政府已经自绝于人民,所以担起推翻美国政府的“权力与义务”。
历史上从不缺英雄,但大多时候英雄无用武之地,美国很幸运,在决定命运的时候,华盛顿、杰斐逊、富兰克林等群英毕荟,不为功名只为信仰而进退,一帮“防政府如防贼”的代表们为了所代表的民众或慷慨陈词,或讨价还价,虽有妥协,但终于成就了那个时代的绚烂的民主成果。
这是美国之幸,也是英雄之幸。
没有结论的争鸣
读易中天的中华史系列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
因为在网络文学兴起初期读过《漫话三国人物》系列在前,拜读吕思勉先生文章在后,所以对易中天的品三国系列感觉一般,相对而言倒是更喜欢他的汉代风云人物一些。
后来易中天在百家讲坛开讲先秦诸子《百家争鸣》,那时候电视看的少了,断断续续看了开头部分,并没有看完。后来看到当当有卖此书的,便买了一本。
我买这本书其实最主要目的,是想看看里面对杨朱的评论的,但其实里面和电视里面讲的差别不大,便又通读了一遍。
我读书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先看开头,再看结尾,但这本书我本着对易教授的信任,是从头通读,结果读到末尾总结的时候……
我(此处删去一字)!
原来诸子百家从春秋争鸣到战国,只是为了“和谐”二字!看到这里,我就像慢慢喝完一碗掺了水,加了味精的海鲜疙瘩汤,才发现碗底原来有只死耗子。
我不是心疼我花的书钱(难怪打折才卖8块钱),而是愤怒其对春秋百家诸子的无耻亵渎。要是再晚几年出版,会不会总结为24个字?从此对易中天再无好感。
要不是亚马逊为了推广kindle借阅,1分钱可以试用7天,我是不会再读易中天的中华史系列的。读的时候也是战战兢兢,还好,看完《百家争鸣》得到的是“没有结论的争鸣”的结论,终于长出一口气。
不知道易教授为何改弦更张,不知是时代变了,还是身份变了。
我等小民本无资格对大人物评头论足,但对中华文化也罢,先人也罢,总要有敬畏之心,如对数典忘祖,卖祖求荣之辈连愤懑之心都没有,也就与他们无异了。
东周英雄志
第一次看到聂政的记载,倒不是史记,而是从财院图书馆借的第一本书《东周列国志》。财院的书很有意思,出版社五花八门,我借到的这套上下册的居然是竖排版本的,考虑到四楼借阅室还有台湾版本的百科全书,不排除是台湾捐赠的。
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写的最精彩之处,是根据史料对人物进行了再加工,将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物写的栩栩如生,英雄行为淋漓尽致。
聂政出场较晚,第一个触动我的,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狼瞫。
狼瞫出场在我们熟知的殽之战中,他在莱驹斩囚失败时挺身而出,初露锋芒,得以升为晋襄公的乘右。估计是那位不顾而唾的先轸看他不顺眼,后来罢黜了他。在不公面前,狼瞫认为“死而不义,非勇也”,忍而不发。待三年后应战秦国“拜赐之师”时,狼瞫待两军列阵已毕,率先冲击秦军战阵,战死沙场,晋师从之,大败秦师。
两军阵前,千军万马之中,狼瞫驱战车绝尘而去,虽千万人吾往矣,何等壮烈。
当年在宿舍中点着蜡烛,吃着瓜子,一气看完书。书看完,宿舍来电,桌子上堆满瓜子皮,那是最幸福的时刻了。
《东周列国志》中各种英雄如群星璀璨,这部小说更应该叫《东周英雄志》。那是历史上中国人的黄金时期,也如易中天在他的中华史中描述这段时期的书名一样,是中华《青春志》。
老乡蒲松龄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文章就叫《聂政》,讲述聂政魂灵不畏权贵,救助良善。并在文后评注,自己读刺客列传,最为佩服聂政。
不愧为老乡啊。
高中时语文老师讲到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估计想提高我等读书能力,便离开课本说,老乡蒲松龄的《司文郎》中写通过闻烧文章的味道辨别文字优劣的老和尚,评价一篇美文时,说文章“非归、胡”不能写,这个归就是归有光。然后问蒲松龄文章写的怎么样?结果看我们这帮不成器的应考弟子眼巴巴看着他而不作答,无奈苦笑:当然好啦!我等频频点头,算是记下了。现在想来真愧对老师,也这位老乡。
蒲松龄推崇归有光,之后学习读书才知道,还有同病相怜的成分在里面。归有光才气逼人青壮却屡试不中,到老才得中,而蒲松龄更惨,到老连个秀才都没有混上。老了画像穿着秀才衣服,还要专门写个说明:不是我充大头,是儿子非要让我穿的。
蒲松龄故居算是淄川唯一有名的景点吧,那时候学校每次春游,基本都是去蒲松龄故居。不像90年代开始建的狐仙园,最初是非常简单的家居,一年春天,和同学们一起游玩时,蒲先生墓地那片突然起火,我们那时不知野火之灾深浅,也参加了灭火,国同学还差点受伤。但翻看同学录,我们当时几个好像都科举不顺啊,家有要考试学生的还是不去为好,免得沾了蒲老先生的光,可怨不了别人。
写这篇文字的时候突然回想起来,我其实读的第一长篇不是三国演义,而是当年河北版的《白话聊斋》,四本一套,蓝色封皮。最初是乐乐小姑姑给我念,听到《蛇人》一篇哭的稀里哗啦的。由此才开始学着自己读书,救火之时也算报恩,但到我这就为止吧。
聂政
唐雎所提到的布衣三士,我最敬佩的是聂政。每当读到聂政的文字,现仍难自已。
相比专诸、要离,聂政人格更具独立性。他隐居于市,面对严仲子的重金结交,他予以坚决拒绝;而严仲子提出报仇请求时,因母亲在世婉言谢绝。而严仲子也尊重聂政的选择,表明二人交往是平等的。
当母亲去世,守孝结束之后,念及严仲子的知遇之恩,聂政却主动找到严仲子。严仲子与公子光等不同,他其实已经属于政治流亡者,聂政接受严仲子请求,也有为友解困之义。
聂政千里独行前往韩国,可谓智勇双全,而众多侍卫中直击刺杀相国韩傀,不但历史上鲜见,就算武侠小说之中也只有杨过可比。
而他刺杀成功后,毁容自尽,只为不连累出嫁的姐姐,不求虚名,又绝非为名牺牲家小刺庆忌的要离可比。而之后其姐的认尸扬名,更显聂政之壮烈。
布衣之怒
《古文观止》的最后一文《五人墓碑记》可以说是“讨生活”小人物的一曲英雄颂歌。同收入《古文观止》中的《唐雎不辱使命》则是对中国传统布衣英雄的做出了最好的定义。
此文出自《战国策》,自然有夸大其词的传统,但却也可以看做一幕出色的话剧剧本。开始双方都还客客气气,话一不投机,拳头硬的马上发飙,可以想象出秦王那指斥方遒,唾沫星横飞的架势,就差念出“此处应有掌声的台词”了。想来唐雎应该还是很平静的问道“布衣之怒”的,然后在秦王不屑的回答后,依然平静道出专诸、聂政、要离三位前辈事迹,最后估计也是平静地挺剑而起。秦王一句“何以至此” 一是肯定了唐雎的义,另一方面也表示自己不是那种该杀的暴君贼子。
由此看,当今多被轻视为无脑莽汉,权贵牺牲品的专诸等人,在春秋战国时代是很有地位的,否则怎么能想象正式外交场合,会谈论赞扬那些以下犯上的“亡命之徒”。
在春秋战国时代,等级森严,专诸等布衣英雄的行为,也是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而他们不畏强暴的精神也是一个国家民族所必须的,所以当时的统治者虽然心里不舒服,但还是要忍让。后来秦王成了秦始皇,遵从痛恨五蠹的法家强调王权一统,结果依然有博浪沙之锤,待刘项进逼,曾经的虎狼之师已经沦为鹰犬,国亡族灭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