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英雄志

第一次看到聂政的记载,倒不是史记,而是从财院图书馆借的第一本书《东周列国志》。财院的书很有意思,出版社五花八门,我借到的这套上下册的居然是竖排版本的,考虑到四楼借阅室还有台湾版本的百科全书,不排除是台湾捐赠的。

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写的最精彩之处,是根据史料对人物进行了再加工,将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物写的栩栩如生,英雄行为淋漓尽致。

聂政出场较晚,第一个触动我的,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狼瞫。

狼瞫出场在我们熟知的殽之战中,他在莱驹斩囚失败时挺身而出,初露锋芒,得以升为晋襄公的乘右。估计是那位不顾而唾的先轸看他不顺眼,后来罢黜了他。在不公面前,狼瞫认为“死而不义,非勇也”,忍而不发。待三年后应战秦国“拜赐之师”时,狼瞫待两军列阵已毕,率先冲击秦军战阵,战死沙场,晋师从之,大败秦师。

两军阵前,千军万马之中,狼瞫驱战车绝尘而去,虽千万人吾往矣,何等壮烈。

当年在宿舍中点着蜡烛,吃着瓜子,一气看完书。书看完,宿舍来电,桌子上堆满瓜子皮,那是最幸福的时刻了。

《东周列国志》中各种英雄如群星璀璨,这部小说更应该叫《东周英雄志》。那是历史上中国人的黄金时期,也如易中天在他的中华史中描述这段时期的书名一样,是中华《青春志》。

老乡蒲松龄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文章就叫《聂政》,讲述聂政魂灵不畏权贵,救助良善。并在文后评注,自己读刺客列传,最为佩服聂政。

不愧为老乡啊。

高中时语文老师讲到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估计想提高我等读书能力,便离开课本说,老乡蒲松龄的《司文郎》中写通过闻烧文章的味道辨别文字优劣的老和尚,评价一篇美文时,说文章“非归、胡”不能写,这个归就是归有光。然后问蒲松龄文章写的怎么样?结果看我们这帮不成器的应考弟子眼巴巴看着他而不作答,无奈苦笑:当然好啦!我等频频点头,算是记下了。现在想来真愧对老师,也这位老乡。

蒲松龄推崇归有光,之后学习读书才知道,还有同病相怜的成分在里面。归有光才气逼人青壮却屡试不中,到老才得中,而蒲松龄更惨,到老连个秀才都没有混上。老了画像穿着秀才衣服,还要专门写个说明:不是我充大头,是儿子非要让我穿的。

蒲松龄故居算是淄川唯一有名的景点吧,那时候学校每次春游,基本都是去蒲松龄故居。不像90年代开始建的狐仙园,最初是非常简单的家居,一年春天,和同学们一起游玩时,蒲先生墓地那片突然起火,我们那时不知野火之灾深浅,也参加了灭火,国同学还差点受伤。但翻看同学录,我们当时几个好像都科举不顺啊,家有要考试学生的还是不去为好,免得沾了蒲老先生的光,可怨不了别人。

写这篇文字的时候突然回想起来,我其实读的第一长篇不是三国演义,而是当年河北版的《白话聊斋》,四本一套,蓝色封皮。最初是乐乐小姑姑给我念,听到《蛇人》一篇哭的稀里哗啦的。由此才开始学着自己读书,救火之时也算报恩,但到我这就为止吧。

聂政

唐雎所提到的布衣三士,我最敬佩的是聂政。每当读到聂政的文字,现仍难自已。

相比专诸、要离,聂政人格更具独立性。他隐居于市,面对严仲子的重金结交,他予以坚决拒绝;而严仲子提出报仇请求时,因母亲在世婉言谢绝。而严仲子也尊重聂政的选择,表明二人交往是平等的。

当母亲去世,守孝结束之后,念及严仲子的知遇之恩,聂政却主动找到严仲子。严仲子与公子光等不同,他其实已经属于政治流亡者,聂政接受严仲子请求,也有为友解困之义。

聂政千里独行前往韩国,可谓智勇双全,而众多侍卫中直击刺杀相国韩傀,不但历史上鲜见,就算武侠小说之中也只有杨过可比。

而他刺杀成功后,毁容自尽,只为不连累出嫁的姐姐,不求虚名,又绝非为名牺牲家小刺庆忌的要离可比。而之后其姐的认尸扬名,更显聂政之壮烈。

布衣之怒

​《古文观止》的最后一文《五人墓碑记》可以说是“讨生活”小人物的一曲英雄颂歌。同收入《古文观止》中的《唐雎不辱使命》则是对中国传统布衣英雄的做出了最好的定义。

此文出自《战国策》,自然有夸大其词的传统,但却也可以看做一幕出色的话剧剧本。开始双方都还客客气气,话一不投机,拳头硬的马上发飙,可以想象出秦王那指斥方遒,唾沫星横飞的架势,就差念出“此处应有掌声的台词”了。想来唐雎应该还是很平静的问道“布衣之怒”的,然后在秦王不屑的回答后,依然平静道出专诸、聂政、要离三位前辈事迹,最后估计也是平静地挺剑而起。秦王一句“何以至此” 一是肯定了唐雎的义,另一方面也表示自己不是那种该杀的暴君贼子。

由此看,当今多被轻视为无脑莽汉,权贵牺牲品的专诸等人,在春秋战国时代是很有地位的,否则怎么能想象正式外交场合,会谈论赞扬那些以下犯上的“亡命之徒”。

在春秋战国时代,等级森严,专诸等布衣英雄的行为,也是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而他们不畏强暴的精神也是一个国家民族所必须的,所以当时的统治者虽然心里不舒服,但还是要忍让。后来秦王成了秦始皇,遵从痛恨五蠹的法家强调王权一统,结果依然有博浪沙之锤,待刘项进逼,曾经的虎狼之师已经沦为鹰犬,国亡族灭自作自受。

英雄无大小

​高中老师只是对林冲不屑,但到了鲍鹏山那里,就成了不堪了。

在百家讲坛里面我最喜欢的开讲者里面,鲍鹏山绝对排进前三。断断续续听了他评论水浒人物,又看完他的五子系列后,便买了他评论水浒人物的书籍,但翻看到对李忠的评论后,我这“讨生活”的小民脆弱的心灵被深深刺痛,再无心看下去。

联系到他在《风流去》序言中的述评,鲍鹏山先生对中国传统仁义道德的评价,是有门槛有藩篱的。他崇尚高尚,鄙夷低贱,辛辣直言,是我喜欢他文章最主要的原因。但拿出那么大的篇幅评论李忠,总觉得有些过份了。

史进讨出头,有他自己的资本,李忠讨生活,有自己的无奈。在当时时代,讨出头若正道直行,到头也就是林冲那样,最终一样不堪。李忠这样讨生活要么碌碌无为终老,要么如书中那样落草为寇,还是一个不堪的小寇。但总比为讨生活成为董平薛霸,讨出头成为黄文炳、陆谦要强似百倍。

当英雄无用武之地,大英雄如林冲只能寄人篱下,小英雄如李忠等只能为一日三餐奔波终日。但若风云际会,每个英雄自会铮其本色。

错失最早的读书启蒙

​林冲在传统观点中算是英雄形象,小说,戏曲,电影中多是正面形象。

第一次听到对林冲形象的异议是在高中课堂上,学习水浒传中的著名片段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讲到林冲到了酒馆遇到故人,谈及为何来到沧州,言道自己“恶了高太尉”。当时语文老师一脸不屑,评论林冲逆来顺受,要是好汉应该说“高俅那厮”,言罢,拇指一弹,一颗粉笔头潇洒飞出。

去年高中同学相聚,一同学感慨,工作后才知道自己的高中老师多厉害。是啊,那时候我们在课堂上,或者赌判着这是不是高考要考的内容,或者寻思能放松自己绷紧劳累神经的笑料。并没有想书应该怎么读,读书有什么用,真是愧对老师了。

不愧英雄本色之名

​《英雄本色》一炮而红之后,按惯例又续拍了两集,但更像是为之前为票房毒药的周润发量身定做的,反而少了那种英雄末路的凄凉感,反响一般。

多年之后,梁家辉又出演了一部水浒版《英雄本色》,同宿舍老大老三看完,卧谈会一起讨论,一起分享,那时候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当时记住的只是流氓神拳,长得像李鬼的李逵,以为只是一部跟风之作而已。

工作后很喜欢当时一部武侠评论记录片《武之舞》,其中多次提到这个版本的《英雄本色》,于是也就专门看了一遍,发现其实是一部良心之作,没有辱没英雄本色的名字。

电影开篇的腐儒般的林教头,流氓般的花和尚,高唱世上只有爸爸好的高衙内,似乎表面这就是一部流水线上出来的粗制滥造的港片,但故事风格越来越压抑,到了草料场达到了高潮。

草料场中最让我难忘的一个细节是陆谦开始几次被打翻在地,而他起身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先正正自己头上的帽子。

陆虞侯不是子路,他正的不是儒生之礼,而是小人之利。不知道这是导演刻意所为还是老戏骨林威的即兴发挥,但此一细节也交代了林冲的命运坎坷的必然性。

挽歌中的英雄本色

​在港台漫画改编的电影中,最有名的应该是《古惑仔》系列。其最火爆的时期,有影评慨叹香港以风衣飘飘,白鸽双枪的小马哥们为代表的英雄片堕落了,江湖英雄成了一个个光膀子拿砍刀的小混混了。

很多人可能和我最初一样,看《英雄本色》的介绍以为这是一部现代江湖英雄的颂歌,但完整看完之后,才发现这其实是一部江湖英雄的挽歌。

豪哥、小马哥在片中只是开始部分风风光光,大部分时间他们发现自己已经被抛弃了,被家庭抛弃,被亲人抛弃,被社会抛弃,被江湖兄弟抛弃,他们已经被曾经的江湖抛弃。最尴尬的场景不是豪哥对弟弟喊道自己不做大哥很多年,是曾江扮演的车行老板那句坐牢就是坐牢,将英雄的最后虚名彻底揉搓撕碎。

小马哥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甘心英雄的沦落,以死对抗那已面目全非的江湖,豪哥最终与小马哥同生共死,只是为了江湖情义,被江湖弃之如敝履的江湖情义。

攻城拔寨,斩将夺旗,大战方显英雄本色。

再见无名

​我对网络小说兴趣一向不大,当年的痞子蔡的小说只是听说,没有看过。看过并深有感触的除了《此间的少年》,还有一篇就是《再见无名》了。

《再见无名》严格意义上不属于武侠小说,他应该算是漫画的衍生品。漫画一般多是改编自小说,情节也是忠实于原作。我看金庸作品,有一半是先看的连环画。财院图书馆里面有一套香港彩绘版的《天龙八部》,则在原著的基础上加以改编,算是少见。

相比内地,港台漫画要更受欢迎,已经属于一种主流的文艺作品形式。除了改编自小说,不少漫画属于独创,较有名就有《风云》,《再见无名》就是其中的一个章节。

一般漫画作品为吸引人,情节一般比较紧凑,打斗多,也就是追求热闹。而《再见无名》无论是情节还是人物设置,更注重的是情义。因为是脱胎于漫画,所以里面的对话显得有些拖沓,甚至有些琼瑶风格,但故事情节也就掩盖了这些不足。如果小说能够写的更细致一些,这篇小说不会逊于此前的武侠小说名篇。

小说传播版本的差异原因

​网络时代初期的网络小说传播,多还是靠人工口碑传播。《此间的少年》是老杨介绍的,此前看过江南写的一些武侠的另类评论,已经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再看这篇《此间的少年》觉得此人真是有才。

江南并不讳言自己是受此前一篇同人文章《王语嫣》的启发写的。所以后来书籍出版的时候,为了避免版权问题,将原先网络小说中的涉及王语嫣的章节删除了。的确可惜,因为此篇中无论是段誉、王语嫣还是慕容复写的都非常符合小说中人物的性格,而且整体风格更伤感。

和原先我看的版本还有一个不大但印象深刻的一个小细节,那就是小说中的乔峰知道原先自己学长和篮球队友马大元追上了小康时,说了句话,我看的原文是马大元“也能抓几个篮板”,但小说发行版是“也就能抓几个篮板”。

我自认为记忆力还不错,当时看的的确没有那个“就”字。不知是作者自己修改了,还是网络传播的时候的笔误?也许古代小说的的多个版本,原因也是如此吧。但一字差别,情感大不相同。

江南现在已经成为国内作家收入第一人,但写作的小说,从《龙族》四部来看,反而少了情感,多了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