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绊与牵挂

上周五下班骑车刚进家门,就接到单位电话,需要回去加班。因为工装已经湿透了,加上本已下班,也没有人再查衣冠,于是便换上原先平日上下班的运动装骑车出门。

两个月未曾轻装骑行,再骑车上路,发现是如此轻松,已习惯了工装的约束,换下才发现自己力量要轻松超过自己肌肉的惯性。本以为最近两腿无力酸软是久坐的原因,其实只是缺少了原先力量的舒展。

加完班,匆忙下楼想赶回家给儿子做晚饭,却发现忙中出错,将自行车的钥匙反锁在办公室内。犹豫再三,只好将自行车留在楼下停车处,颇有一种遗弃的感觉。疾步往车站感,快到车站想起有摩拜可骑,怎么犯傻跑了那么远。

很多年没有盼着早点上班了。结束周末一大早赶到单位,看到自行车还在,心里一块石头方落下。

忍受羁绊,是因为有牵挂。有牵挂,有挂念,因为喜欢,也因为有价值,有利。想脱开,也要放弃,挺难。

猫的记忆

据说人的记忆是从3岁开始的,至少对我来说是适用的。我的第一个记忆是3岁多的时候,和家里养的第一只猫联系在一起的。

记得我是跟在一群大孩子后面,看家里新养的那只小黑猫,那黑猫突然转身对着我们,竖起尾巴一声嘶叫,大家吓的四散跑开,我也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只猫真不适合家养。现在还能想起来它晚上从窗子上的猫洞钻进来时的样子,诡异的猫步,阴郁的眼神,仿佛是从好莱坞的恐怖片中走出来一般。

都说猫有九条命,单看它,真是不假。在我们家养了三年,已经记不清多少次因为吃了被毒死的死耗子,被我们灌肥皂水救活过来,还有一次叼了家里刚出生的小兔子在墙头炫耀时,被乐乐奶奶飞起一棍当头打落下来。

但在79年的深秋,它的九条命还是耗尽了,在满村子的寻找中不见了踪迹,几年后才在一个柴火堆中发现已经干枯的尸体。

其后又短暂养了一只猫,但依然难逃被毒死的命运。就在我们已经心灰意冷的时候,我们在一年回老家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可爱的猫,于是将它带回了家。

这是一只非常讨人喜欢的猫,似乎就是为了讨人喜欢而存在。它可以主动在家里人面前跳跃翻滚,可以在乐乐大姑姑叠衣服的时候藏进裤管里,可以在乐乐爷爷为它嚼食时急不可待跳上桌子,用爪子轻打他的脸……

但我们还是失去了它。

不知是不是因为从自己家带回来的缘故,乐乐的爷爷对它尤其喜爱,也为之少见心痛,以后几年还非常内疚自责:当时还专门摸了摸猫抓回来的老鼠,觉得还是热的,就没有在意……

其后我们家很多年没有养猫,91年乐乐小姑姑毕业从北京带回一只小猫,虽然很可爱,但犹豫再三,还是送人了。住楼房不方便养猫只是一个借口,经历了生活的快乐和失去的痛苦之后,很难再有勇气去面对那未知,但必将到来的别离。

狗的智慧

姥娘生性平和,与人无争。我很少见她大声说话,生气发火也只见过一次。

那次是从例行城里回姥娘家,老远就看见姥娘在院门口非常生气地训家里的狗。问了才知道,原来家里的狗生了一窝小狗,姥娘去看的时候,发现死了一只,就把死去的小狗拿出去扔在门外的垃圾堆里。

家里的狗本一直默默跟在后面,待姥娘转身回院子收拾完东西回来,发现狗竟然把小狗吃掉了,所以才发那么大的火。

这“狗心狗肺”的家伙算是我养的唯一的狗。

我们家农转非搬家完那天,好像是姥爷从别处抱回一只小狗,就临时放在我们家腾空的院子里。我就在院子里喂它,逗它玩。

不知是每次我回姥娘家就给它好吃的,还是和小鸡小鸭一样,它就把我当成它的主人了,只是寄养在姥娘家而已,每次见到我,后来是见到我们家里人,都兴奋得如疯了一般,打嚏喷,前爪伸直抓地,自己转着圈咬自己尾巴。每次我们回家,都要利用它不在跟前的时候,否则它会一直跟着我们,如果不再三喝止让它回去,估计能跟我们回家。每次都是走了一半,过了樊家窝就命令它回去,看它悻悻调头往回走,我们才继续前行,而不敢回头,否则它又会兴奋地追了上来。

那天也是它唯一一次没有扑上来迎接就是我,只是在那低着头挨训,见我来了只是抬头哼了一声,又委屈地低下头。等姥娘训完了,也没有再理我,低头跑到一边去了。

它生过不少小狗,一次我去姨家玩,姨家的大狗跑出来兴奋异常地闻着我的手,用长嘴蹭我的手,围着我转圈。一问才知道,这条狗也是姥娘家那条狗的孩子。

我动了研究的念头,回去就把家里的狗领过来,那已长大狗见了“妈”更是兴奋,围着它吐舌摇尾,兴奋转来转去。但我的狗只是漠然地跟在我后面,没有任何表示。

对应现在网上的那些温暖系的宠物温情故事,家里这品种再普通不过的狗也许属于无情系的了。也许它只是尽动物的本能母性职责,责尽则与己无关了。

后来看《庄子说》,看到里面借孔子之言论“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突然又觉得家里的狗也许是条有大智慧的狗吧。

指望不上的外甥狗们

第一个说我爱读书的是我姥娘。

那时我好像还没有上学吧,正高高兴兴趴在她家的堂屋的床上翻看农村用来糊絮棚的报纸。姥娘坐在旁边和一个老太太聊天,聊着聊着颌指我说,我这个外甥就喜欢看书,有字的就看半天。

姥娘说我的时候脸上很平静,但如果联系到后来没有当着我和她姑娘说的我,“这么老实,以后能找上媳妇吗”,想来这个评语也不是夸奖吧。

我们那里农村外孙和外甥都叫外甥,只不过外孙的那个外甥通常后面加上一个狗字而已,外甥狗,吃饱了就走。我这个外甥也是如此,到看我的时候,姥娘年纪不小了,我们说话很少,大多都是和吃有关。在农村的时候,只要想吃东西了,就往姥娘家跑,吃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反正自己知道。后来到了城里,隔段时间就走回姥娘村里看姥娘,说是看姥娘,其实似乎也是为了吃而已。

姥娘基本上见到我,就去给我准备吃的。吃的也很简单,每次都是馒头和荷包蛋。姥娘蒸的馒头是吃过最好的馒头,在没有酵母的年代,完全靠面引子蒸出来的馒头,蓬松的每次都是先攥一下,待它恢复原状才开吃。

当地人都说疼外甥狗没用,唯一的用途就是添个花圈而已。的确如此。姥娘去世时,我正放暑假,赶回村里,花圈是乐乐爷爷奶奶为我安排,安排我做的只是看好正好在家大外甥而已。

我拉着大外甥的手就傻站在院门外。看着门外的花圈越来越多,真是不缺我这一个,旁边围观的老太太们满是羡慕地说:“真是大丧啊。”

很多花圈不是本村的人送的,送的人也询问着姥娘的名字,我木然点着头,因为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现在想来95年前后似乎是我记忆里的一个空白期,不知是不是姥娘的离去带走了什么。之后几年梦里常常出现她的身影,慢慢的少了。直到九年那个6月,我再梦里又清晰梦到她,在一个冰冷的钢铁架子搭建的厂房里,她依然无语地看着我,喊她也不答应,只是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悲哀。

醒来后我却睁不开眼,因为我知道她的眼神意味着什么,我一个更爱的人要离我而去,而她不会再出现在我的梦里了。

果然 那之后我再没有梦到她。

外甥狗就是这样,本来就指望不上,本来也做不了什么,能做的却也做不到,别指望了。

读书的心境

晚上儿子交回费劲读完的《基督山伯爵》,继续读那需要不停翻看注释的《神曲》。看看书架上儿子读完的那一排名著,再看看堆在一旁的自己读完或者在读的闲书,发现自己真已经不是爱读书的人了。

其实也不是现在才不爱读书,当大学末期,在感慨看完史记怕再看不到这么好的书,却在读完世家部分后便放弃开始,就已经不再像原先那么爱读书了。

这之后的20多年,我唯一看完又翻看的古籍书目,还是被称为古代八卦杂志的《世说新语》。我已经沉不下心来看书了。

一直自我安慰,读书就是为了愉悦自己,读了心里不舒服看书又何必?的确,这次看儿子买回的余华的《活着》,翻翻前面,看看后面,基本三分之一就读完了,但还是没有勇气去读完。书是好书,但里面看似随意的文字间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情感,实在难以静下心通读。

不知道是自己生活的心境影响了读书的心境,还是放弃了当初读书的心境而导致了现在的心境。

希望儿子能一直用现在的心境读书,也希望我们尽力做的能让他能保持这种心境,无论是读书还是学习,以及今后的生活。

魏武立志传?

国外畅销书未必可靠,国内的似乎更不靠谱。上周贪便宜买了一套10本的《卑鄙的圣人》,号称发行超过300万。本以为有了那么多曹操的传记,评论,能差到哪去,至少可以换个角度看看吧,谁知第一本看了不到三分之一,就难以继续。

多年前在一次酒桌上的神吹海侃中,有人惊异于我和老彭对日本战国人物的如数家珍,我俩对视一笑:整天忙着给他们送礼搞好关系能不熟悉吗?

那指的是我们当时玩的一款游戏,光荣的《太阁立志传3》,游戏中扮演主角木下藤吉郎,从足轻起步,一步步成为一统日本的太阁丰臣秀吉。

我都怀疑这位作者当年也玩过此游戏,至少玩过光荣的另一款游戏《三国志》。因为在小说中,他恨不得把游戏中出现的角色,不管和正史中曹操沾没沾过边,都放到小说中,成为曹操成长中的一个个陪衬龙套。

所以这部小说应该叫《魏武立志传》更贴切,或者叫《曹阿瞒官场笔记》也可以,至少前两部都是啰里啰嗦讲述曹操这个官三代在慈父老爹曹嵩的身体力行,循循善诱下一步步成长。而周围的人如果后期被曹操杀掉,必是面目可憎,如边让;如果对曹操有恩,必是圣人光环环绕,如桥玄,鲍信。

为了怕有主角高大上的流俗,小说又一次次降低曹操的智商,当看到与何进讨论召董卓入京时,我是实在看不下去了。那本是曹操登场后最高光的时刻,却被写的浑浑噩噩,需要被他老爹敲打。

英雄就是英雄,需要磨砺,但不是靠学习提携出来的。

书是看不下去,等于花钱买罪受。上一次这种感觉的缔造者易中天,要比他强之百倍。

为了缓解放松心情,我又看了一遍《漫话三国人物曹操篇》,这篇摘自网络初兴时期网易社区的帖子连载,是我看过写曹操最好的文章。

书比书得撕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书也一样。大学前看福尔摩斯小说,大学看爱伦坡系列,陈查理探案集,以及奎恩备忘录等,网络初期看横沟正史系列,kindle到手又陆续看阿加莎系列,胃口吊高了,其他侦探小说真是没法看了。

在等待阿加莎作品降价过程中,也买了一些特价侦探小说。先是买的名头很响的侠盗亚森罗平系列,价格倒是便宜,只要1块9。但就是这1块9我也觉得花得冤枉,这地摊文学水平的作品,恨不得亚马逊能有云端删除的功能。

后来又看推荐,买了罗伯特 加尔布雷斯的《蚕》,看着看着,感觉作者在致敬阿加莎,同时变态的写法是想让人忘记她曾经的名字JK罗琳。直到随着一声“哥”,男主角的弟弟出现,才依稀有了一点霍格沃茨的影子。

而知名度非常高的《亚特兰蒂斯》三部,看完那无间道般的,剧情反转反转再反转的所谓悬疑,唯一记住的反而是书中大反派面对“救世主”愤怒喊出的数字与生命的痛苦。

从那之后,我对冠以什么纽约时报上榜,某某大牛推荐的书报以警惕的态度,宁可等待阿加莎,勒卡雷等老派作家的书籍,也不再追赶时髦与畅销。

作家笔如刀

在80年代末城里新华书店拆迁改造时,曾买了人生第一次特价书,先是和同学们在书堆中大肆搜寻,带回家后乐乐爷爷见了也立马前去采购,家里书橱有半数是那次采购的成果。

一个同学买了一本阿加莎的自传回忆录,前言评论夸奖之余,也提到作者对自己很多生活多有回避,主要是对她在婚变后的失踪数日是只字不提。

那段经历应该影响了阿加莎的写作。看她的小说,单纯看细节,很难判断谁是凶手,谁是无辜者。但换个角度,看她对出场人物的描写,却很容易有个大概得方向。

如果出场的女性人物,活泼开朗,大大咧咧,基本都是正面角色,而那些外表端庄,言吐得体的女性,嗯,半数以上可能就是凶手。至于男性角色,更好判断,只要专门描述他们英俊潇洒,举止文雅,而又年轻的话,基本十之八九不是杀妻害友,就是图财害命。

看来阿加莎当年受到的伤害不轻啊。这就是作家的好处,有笔如刀,有何仇怨,写死他。

小说改编电影名篇《东方快车谋杀案》

买阿加莎的小说看的一个好处是,过几天往往就忘了小说的破案细节甚至是作案手法,可以拿出来再看一遍而不枯燥。

记性差的应该不是我一个,据说当年还未老迈的伊丽莎白女王参加阿加莎电影首映式的时候,曾不好意思的问,看过小说后忘了电影最后的凶手是谁。大得到的回答是她自己也忘了。

那部电影应该就是《东方快车谋杀案》,也是公论阿加莎小说改编电影最成功的一部。所谓成功不过是因为他开创了众多名角参演侦探片的先河,而英格丽褒曼也因此片获得奥斯卡金像奖女配角。但我喜欢这部片子的情节改编演绎,但并不喜欢主角波洛那种有些癫狂的表演,而小说中波洛的表现是含蓄,甚至有些自我感觉良好的沾沾自喜,相对而言我更喜欢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波洛的扮演者,更符合小说中波洛的形象。

至于配角,同是名角,我更喜欢007肖恩康纳利的表演,他的表演要优于他扮演的其他影片。

前几天看到预告,这部小说又要重拍,宣传的重头角色是约翰尼强普,我还以为是杰克船长梳翘了胡须扮演瘦版波洛,看了预告,原来扮演的是那个没有几句台词的死鬼,而看到那一脸忧国忧民模样的波洛,也就没了关注的念头。

阿加莎写波洛小说,笔法干练刚性,但依然不乏女性的细腻,小说中最为动人的,不是最后女演员的陈词,而是自杀法国女仆男友与波洛交谈中以白雪耀眼掩饰自己思念泪眼的场景。

作者的敬畏之心

儿子暑假最后完成的作业是写一篇六百字的小说,之所以是最后完成,是因为“六百字哪够啊”。最后写了6页作文纸,看过之后,相比去年国庆节熬夜写完参加征文获奖的那篇,显然无论内容还是写法都随意了很多。

仅凭我的感觉,写作文也罢,写作也罢,信马由缰地写作总非好事。写作的人应该对自己的作品,无论是文字还是人物都应该有敬畏之心。

喜欢阿加莎的小说,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阿加莎的小说,尤其是马普尔小姐系列,看似婆婆妈妈,啰里啰嗦,但文字依然精炼,那些琐碎的描写,也是因人物而设。

而波洛系列,无论是对话文字还是情节描写,都精炼冷峻了很多。估计作者自己都有些受不了这样的干练写法,在波洛系列中的部分作品中加入了一个女作家,来“注水”舒散气氛。但总体风格依然保持而不偏差。

而非马普尔小姐和波洛探案系列作品,阿加莎就写的要更开发自由的多,有的作品反而更精彩。唯一没有看完的《长夜》(或者翻译为此恨绵绵),不是因为晦涩难懂,而是因为那全书流露出的情感,非以寻找读书快乐为目的的我所能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