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看了一天档案,最终还是没有控住速度,谁让平时看书快习惯了。到了下班看的都快吐了,眼睛累的不行,心里算计要是眼睛出了问题,我也戴个眼罩,还是黑的,只是这样算不算工伤?
回到家连游戏都懒得玩了,躺下突然想到怎么批量快捷把扫描全能王扫描的文件导出。原先都是通过邮件发送,但是这样适用那些少量、体积不大的文件,如果要是大量高清的扫描资料,尤其是以文件夹分类存储的原始图片文件,邮件分享方式就受限制了。
于是又想到私有云,既然扫描全能王支持百度网盘等公有云,私有云应该也支持。打开手机找了一个文件试一下,果然分享方式里面有手机先前安装的nextcloud,设好账户,点击分享,再打开nextcloud的网址,发现那个文件已经上传上去了。
感觉web管理还是不方便,于是下载了nextcloud的客户端,但这个客户端并不带私有云文件管理功能,只是做同步管理而已,点击文件,还是转到web上了。
不死心,又下载了owncloud的客户端,结果不但功能一样,连版本号、界面都一样,不愧是刚分家的兄弟。只是owncloud的客户端文件大小只有nextcloud的一半,令人费解。
如此以来,以后不光可以随时同步手机,下一步整理家里的那些不舍得扔,又占地方的杂志书刊资料就可以用上了。
分类: 杂谈杂忆
儿子的圣诞节
昨天平安夜,儿子下晚自习回来,唯一挂念的就是上线到铁炉堡转了一圈,看有什么活动没有。临睡觉前还不忘嘱咐一声:把门窗都关严实了,别让圣诞老人进来啊。
关灯后等了许久才听到儿子的轻呼声。
今天早晨儿子照例被我们喊醒,睡眼迷瞪的看到床头那越来越糊弄事的圣诞礼物,满脸绷绷不住的笑容,最后忍不住一头钻到被窝里。
儿子从小天真,直到五年级了,在一帮同学“没有圣诞老人,你爸妈骗你,是他们给你的礼物”的围攻中,还脸红脖子粗的用“就是有圣诞老人”无力回击。
天真总归会散去。
儿子相信我们,才相信圣诞老人。希望他不再相信圣诞老人了,依然能相信我们。
蹭热度
前天刘老板无罪开释,网上报上顿时热闹非凡,非常热闹,真是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今天在几个网站都看到当当网怒怼李国庆的文章,标题各异,但内容却也出自一人。
看完之后第一反应是,世界变化快,李国庆已经由李老板变创始人了。
回看正文,发现文章写的真是恩断义绝,割袍断义不算,连当当的logo都要责令撤下,这划清界限之决然,颇有当年那个打倒在地然后踏上一只脚年代之风。
本来看过也就看过了,但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再打开由看了一遍。
不对啊!且不说李创始人一向看不惯傻大笨粗的刘老板,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断不会发文为其开脱。从其文章看,怎么看怎么都是在寒碜刘老板啊,只不过没有巨人史老板直接指桑骂槐而已。
莫非我不光记忆力差,理解能力差,连文字鉴别能力也没了吗?不由汗下,不觉间读了十二遍,越来越怀疑自己,当当怎么也不会看不懂这反话啊?最后一遍时,余光扫到当当文章末段那广告词,呵呵。
原来如此。
处处高手
昨天孩子妈下去挪车的时候,遇到一位退休文艺界人士,被问到是不是晚上家里有弹琴的。以为要被扰民投诉,人家说扰民倒不至于,就是专业人员听到不专业的弹琴职业性头疼。同时说弹得曲子杂而且快,建议要是速度慢下来就好多了。
回来一说,儿子顿时崩溃地怀疑人生了。
儿子小学开始学琴,弹的是电子琴,只是出于懵懂的爱好。后来买了电子钢琴,又专门找了老师教,但儿子受不了那种考级式的练习,有些抵触,兴趣也就减了不少,但还是按照计划每天弹一会,也算对得起给他买的琴和大姑姑给的学费。
一天儿子正在那里当和尚撞钟,隔壁教钢琴的王老师实在听的忍无可忍,直接敲门进来指点了。
由此结缘,儿子也喜欢王老师那种不以考级为目的的教学方法,重新提起了弹琴的兴趣,水平大涨,据学校音乐老师说法,已经掌握了撩妹神器。于是电子钢琴也让位于钢琴了。
但儿子弹琴还是纯粹属于爱好,弹得随性,也时不时赶个进度,往往每到这时,王老师的语音微信也就到了:昊霖啊,你这琴开了挂了啊!
今年搬家,儿子还庆幸逃脱王老师的监控,终于自由了,没成想……
多年前,曾有一种说法,外国人到了中国千万别显摆自己会打乒乓球,现在看,到中国弹钢琴也要低调点了。
旁观
早上穿过回民小区上班,本已拥挤的路上,一辆电动车迎面驰来,车上兄弟一手扶把,一手小心翼翼扶着肩头扛着的房子模型,模型简陋,一看就是学生作品。
附近就是回民小学,这也就不奇怪了。
有学校在,什么情形都能见到。
昨天下班给孩子送饭,穿过马路,一背书包高个女生叼着细长的香烟晃晃而行,冷若冰霜的表情,不知又多了几笔讨不回的债权。
送饭回来路口已是红灯。几个学生在那里讨论考试题,一位满眼急迫期待神情的学生,听一个学霸举重若轻地侃侃而谈,不时讨问一句,学霸并不解释,倒是旁边几个准学霸模样的同学加以简短注解。
学校对面原先的菏泽羊汤馆早已不见踪影,但小书屋还在。里面库房般的书卷堆中,学生居多,家长也夹杂其中。门口最好的位置,还是留给了飒漫画,漫画派对等各类杂志,蔡徐坤的大幅宣传照摆放在显眼的地方。
三年匆匆将过,只做旁观看客,不求大悲大喜,只求平淡如水。
作者心思不猜也罢
短篇小说中也有不少是无法凭借记忆来解读的。
长篇小说中,作者写到某个章节,可能突然心血来潮,或者灵感迸发,情节之外陡然间加入大段的文字,或描述或评论或抒情,洋洋洒洒,似离题万里。读到此处,大不了如语文学习考试中,费心思探讨一下这些文字背后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情感,倒也不影响整体阅读。
短篇小说就不一样了,有可能整篇小说就是作者的某种情怀的产物而已,要想弄明白小说内涵,作者构思,几乎算是白费心机。尤其像阿加莎和钱德勒,这样已经不再为生计而写作侦探小说的作家,有些短篇就连侦探小说的外衣都不屑穿着了。
阿加莎最为明显的两篇,是《控方证人》中的《灯》和《翅膀的召唤》,即便以灵异角度也难以理解。
而钱德勒短篇中则是《我在等待》。看了两遍,细节已经无所谓,情节简单,一个旅馆侦探,其实就是保安,放走了一个被黑帮追杀的老千,结果害死了自己混黑帮的兄弟。为的是职业道德,爱情,同情,还只是黑白不两立?
估计再看多少遍也看不明白。上网搜索,如同语文阅读偷看参考答案,知乎上也有同一问题的询问,但无人回答。
也许,就如同答不出语文阅读那标准答案后,恨恨所言:谁知道作者怎么想的,也许更本就什么都没想。
不费脑也罢。
《西班牙血盟》读书笔记
钱德勒短篇集中,《西班牙血盟》算是唯一一篇以警察为主角的小说,主角是硬汉中的硬汉,故事色调黑暗,钱德勒短篇中骤然而起的枪战,情节的反转一样不缺。
这本小说最后的结局倒并不难理解,但对其中的一个谜团,也是一个案件的一个关键,依然疑惑。前后看了三遍,算是有个头绪,暂且整理留存。
小说开篇对两个黑帮老大的描写,无论外貌还是对话,都堪称经典。但他们对竞争对手马尔的死是否知情?我觉得狡诈的奥吉应该是参与的,或者说是幕后主谋。
杀害马尔的“嫌犯”伊马利之所以被认定为疑犯,是因为马尔掌握了他被人偷拍的不雅照片,二人发生冲突而杀人。而把照片交给马尔的应该就是奥吉,他打算以此挑拨伊马利杀死马尔,从而坐收渔翁之利。
但事情的发展显然超出了他们的计划,至少是谋杀过早的发生了。从给德拉杰拉在马尔的乡下别墅发现伊马利尸体回来的路上栽赃偷猎,而不是杀人来看,他们根本就没有对马尔等进行监视,直到发现本来计划中要投案的弃卒伊马利失踪了,这才慌了神。
奥吉是主谋的两个细节,一是开头他那句“我们算不算是一对聪明的合伙人”,就把大约翰和自己绑在一起了。再就是结尾绑架询问德拉杰拉的时候,奥吉把自己扮作一个旁观者,外松内紧的表现,表明他对原计划是了然在心的,他更关注的只是自己的计划泡汤的问题所在。
理解力下降究其主因,还是记忆力下降,记不住书中的一些细节,分析起来就感觉一头雾水,只能靠翻看查找细节,从这点来说,纸书无疑更方便一些。
侦探小说长与短
熊猫的书籍推广功力是强大,《漫长的告别》在Kindle的排行榜上,已经挤掉霸榜多时的《月亮与六便士》,占领榜单第一的位置。
在《漫长的告别》的推广宣传中,用的最多“推介人”是村上春树,什么必需的三本书之一,什么看过十二遍。
好像看十二遍也没什么大不了吧,我这会已经看了他的六分之一了。
说说而已,当然我这走马观花一目十行和人家没法比。
纸书就是这个好处,看后几遍的时候,拿起来翻到一页就能读,哪里精彩,再重温一下;哪里不明白再多看几页,前翻后翻找找相关细节。
而细节描述充足,也是长篇侦探小说的优势。往往书中结尾,会专门拿出一段甚至以上的章节,详详细细地将案情来龙去脉陈述一遍,唯恐读者还不明白,还会如相声捧哏的一样,给侦探配上一个智商低一点的搭档,一唱一和,答疑解惑。
而短篇侦探的就没有这么从容了,受篇幅所限,即便最后的案情交代,一般也比较短促精干,而案件的线索也是在前文中点到为止,需要读者自己记忆,自己理解,虽然读来刺激,但确实费神费脑。而即便费神费脑,自阿加莎的后期短篇小说集开始,就有几篇看的还是有些疑惑,钱德勒的短篇小说集中几篇亦是如此。
看来最近不光记忆力差了,连理解能力也退步了。
改变与不变
不觉间,已经搬家100多天了。这些日子里,已经习惯了上班,下班,送饭,做日常,睡觉。特别是每天下班来到楼道口,已经是熟悉的回家的感觉。
渐渐已经忘了历山路那个家的样子。
今天去伟东回来,绕道到大润发买点东西,无论是历山路还是大润发,都是既熟悉又陌生。
高中时流行通过一篇小说来判断一个人的性格,一个同学给我的判词是无情。
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恋旧的人,固守而不愿改变。现在看,我真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
习惯生活的改变,是因为改变背后的核心没有改变。只是不知两年半后,当那个我们生活的核心,我快乐的源泉改变之后,那时的改变怕是天翻地覆。
那时,又老去两岁。
郑少秋电影代表作
郑少秋的电影作品被观众忽视,除了作品相对较少,主要还是因为其电视剧作品的光彩太过耀眼,就像剧中他的主角光环让其他人黯然失色一样。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郑少秋参演的电影,多是群星荟萃,少有给郑少秋足够的表演发挥空间,《阴阳法王》一片更是为风头正劲的王祖贤配戏而已。
但郑少秋的气场之足,同样压众星一头。最早看《方世玉》第一部结局部分,郑少秋的出场亮相,真叫是个大侠风范。
我比较赞同本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把郑少秋的电影《名剑》排在第一位。《名剑》初看是典型的香港电影,但细看又是非典型的香港武侠电影,可称为香港武侠文艺片的代表作。
武侠文艺片的特点就是武戏文唱。片中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郑少秋扮演的年青剑客,在前往与隐居的老剑客比武的路上,意外救下老剑客的女儿。待见到老剑客之后,想提出决斗的请求,却又怕被误解为此前救人动机不纯,难以启齿的窘态,与田丰扮演的老剑客的爽快,可谓相得益彰。
郑少秋称得上是用心的演员,只是可惜在香港电影的黄金时期因为电视剧错了更好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