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长与短

熊猫的书籍推广功力是强大,《漫长的告别》在Kindle的排行榜上,已经挤掉霸榜多时的《月亮与六便士》,占领榜单第一的位置。
在《漫长的告别》的推广宣传中,用的最多“推介人”是村上春树,什么必需的三本书之一,什么看过十二遍。
好像看十二遍也没什么大不了吧,我这会已经看了他的六分之一了。
说说而已,当然我这走马观花一目十行和人家没法比。
纸书就是这个好处,看后几遍的时候,拿起来翻到一页就能读,哪里精彩,再重温一下;哪里不明白再多看几页,前翻后翻找找相关细节。
而细节描述充足,也是长篇侦探小说的优势。往往书中结尾,会专门拿出一段甚至以上的章节,详详细细地将案情来龙去脉陈述一遍,唯恐读者还不明白,还会如相声捧哏的一样,给侦探配上一个智商低一点的搭档,一唱一和,答疑解惑。
而短篇侦探的就没有这么从容了,受篇幅所限,即便最后的案情交代,一般也比较短促精干,而案件的线索也是在前文中点到为止,需要读者自己记忆,自己理解,虽然读来刺激,但确实费神费脑。而即便费神费脑,自阿加莎的后期短篇小说集开始,就有几篇看的还是有些疑惑,钱德勒的短篇小说集中几篇亦是如此。

看来最近不光记忆力差了,连理解能力也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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