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在伟东过年常驻,原先很多能将就用的东西,也就不能再将就了用了。
首先换掉的就是路由器。
伟东网络用的少,最早用的路由器是家里淘汰的,三年前买了一款小米的mini路由器,指标不错,但用起来很糟糕,需要拿着手机满屋子找信号。
我对品牌选择只是因熟悉图便利,并也不迷信。买小米是因为之前买的一款荣耀Pro路由器问题颇多,有一次害得联通服务人员白跑了几趟,最后重启几遍路由器莫名其妙就好了。
但后来几次系统升级后,荣耀路由器正常了,小米信号问题依旧。
现在路由器的固件基本都是基于开源openwrt定制,大家软件都差不多,就靠拼硬件。但大多数路由器厂商把硬件重点都放在天线数量上了,反而把路由器的lan口的速率指标忽视了。
毕竟现在手机平板虽然是应用的主要设备,但存储设备还是需要通过lan口网络连接,要是还是百兆口,那个速度和蜗牛一样无法忍受。
tplink当年推出过一款千兆口的路由器,颇受欢迎,后来停产但网上价格依然坚挺。荣耀这点做的还不错,从荣耀Pro开始,坚持高性能无短板,只是在lan和USB接口接口数量做减法。
这次购买的是荣耀2x,价格合适,配置过程都差不多,配置好之后,再不用担心信号问题了。
分类: 杂谈杂忆
不一样的过年
近十年来,每年过年都是在历山路过的,今年换了住所,于是到伟东乐乐奶奶那边过年。
提前一天先将过年准备的年货搬过去,今天早晨儿子难得睡个懒觉,简单吃过早饭,照例先前去给乐乐爷爷烧纸钱去。
路上车已经很少,一路畅行。因为儿子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这次算是备下厚礼,希望他爷爷能够保佑保佑他。看看纸钱的数量,我随口说了一个能保佑的名次。
谁知名次刚出口,就听到深深的叹息声。
顿时吓我一跳,还以为法力有限乐乐爷爷显灵了,回头一看,才发现这叹息声来自后座那位需要保佑的。
纸钱不少,我们爷俩轮番上阵,情满意尽,浑身烟火味把家还。儿子换下衣服洗完澡,一转身头碰到搁物架上了。也难怪,据儿子自己回忆,上次在这里洗澡,还在玩摩尔庄园呢。
真是不习惯了。
晚上也没有准备年夜饭,只是简单凑了一桌贡品而已。待准备明天饺子的时候,又发现找不到面板了。
昨天回家后,全家曾一起讨论在新租的房子感觉就像自己家一样。这种家的感觉,不仅因为房子建筑年度相同,装修相似,搬迁的旧家具,还因为人没变,生活的节奏也没变。
变也就变了,人在一起就好。
英雄本不应无名
在魔兽世界的资料片《德拉诺之王》中,为了抵抗改变时间线的钢铁部落的入侵,联盟部落联军再次进军德拉诺,当一直指挥我等脚男出生入死,靠剧情杀抢功黑装备的萨尔一马当先穿越黑暗之门时,何其壮哉!
虽然该资料片虎头蛇尾,但从前期开发来看,暴雪本来是想重铸昔日的史诗剧情的辉煌。在穿越黑暗之门后,每个同生共死的NPC战友,都有自己的名字,同时暴雪还为穿越黑暗之门的英雄作了小传。
这是儿子和我聊天时告诉我的,而我之前根本没有留意。
我已经习惯了中国传统小说、评书中英雄的高大全,那里面都是主角振臂一呼,应者如云,那里面多是一将成名万骨枯。
在金庸的《天龙八部》中,有一名中带门之关,名为雁门关。而书中最为悲壮的两幕都与此有关,前有雁门关外,中原武林群雄中计狙击契丹人夺宝,后有萧峰自杀雁门关前。
多少豪杰英雄慨然而往,但留名的不过是带头大哥等名门大家,提及姓名也不过是过场配角,其他人,不过群雄是龙套而已。
还有襄阳,以热血豪情抗击蒙古铁骑的英雄,那主角光芒下的群雄。
英雄本不应无名。
未知恐惧之门
前天能下决心买《鬼吹灯》这样的闲书,是因为凑单买了一本《克苏鲁神话III》这样必买的新书,整体价格降低不少。
自上初中开始,儿子已经甘当克总门下犬了,连买的新书有折角都心难释然,出了新书,自然要买的。
现在我和儿子读书已有代沟,他点名买的书,我很难看下去。翻看第一本的封底,突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工作初期玩过魔兽争霸2:黑潮,买的是一张通关都不知道哪国语言的光碟。能通关考的是看攻略,那时电脑报还有游戏版,虽然内容不多,但写的却也非常文艺范。每关介绍前,都有一段抒情文字。其中一段大意是:人们看不到危险,所以恐惧;我看的到危险,所以我无所恐惧。
这应该是由洛夫克拉夫特最有名的那句“人类最古老、最强烈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惧”引申而来。
而魔兽中最为体现未知恐惧的,莫过于连接两个世界的黑暗之门。无论是联盟还是部落,暴风城五小强还是德拉诺七雄,能面对未知恐惧,无畏穿越黑暗之门,都是英雄。
精装图厚利
儿子上高中后,到书店少了,书基本都是从网上买的,搜寻书的时候,发现各版本间价格差别很大,熊猫推荐的《漫长的告别》,比其他版本能贵上一倍。
上周末和儿子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书,顺便看了一下,原来书价贵在精装上了。同时也发现,书店里面的精装本也是越来越多了。
若说是《唐璜》之类的名著,出个精装本还可以理解,但魔兽小说这类的也出精装本,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薄薄的一本《鲜血与荣耀》,居然也卖到四十多块钱,抢钱啊。
观察了部分精装本的书,多是之前有过平装本的,出精装本应该趁着还在版权期内,在无需重新翻译甚至排版的情况下,重新包装,提高价格。
就如同会计上,在固定成本已经付出并回本的情况下,提高变动成本及售价来获取更多利润。
但那是需要有销量做保证的,市面上这些价高质平的精装书,能卖出多少呢?估计印刷成本相对版权算是低得多,赚一本是一本了。
入手鬼吹灯小说
根据鬼吹灯系列第一部《精绝古城》改编的同名网剧一炮而红,企鹅影业自然热打铁推出后续作品。但第二部网剧却没有按照鬼吹灯小说的顺序拍摄。
按说《鬼吹灯》的电影改编版权分属两家,但网剧改编权却统在企鹅影业旗下,所以应该不是版权的问题,而是因为有正午阳光《精绝古城》珠玉在前,7印象文化传媒为了避其锋芒,选择了故事并不连贯的《黄皮子坟》,想重打锣鼓另开张。
在出师不利的情况下,出品方改变拍摄风格,但依然选择与精绝古城关联最少的《怒晴湘西》,显然不想被压了风头。
而正午阳光的《精绝古城》成功之处,除了制作团队的精益求精,原作的故事情节及人物架构也是功不可没。由此看,鬼吹灯小说的水平还是有些被低估了。看看小说的相关介绍,感觉小说创作,有时热情比功底更重要。而作者轻易将版权贱卖,也不只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在那个网络文学蓬勃发展的时期,谁也无法预知自己作品的地位和未来的价值。
而所谓版权方以法律之名,连小说人物名字都不让再使用,就有些过份了。这种商业利益的垄断,并非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是一种压制与戕害。
之前只是看过盗版的鬼吹灯电子书,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借着年前当当最后一波促销买了一套,闲暇时刻翻看一下,也算是对当年盗版的补偿吧。
错失好版书
儿子这几天在读的《唐璜》,是原人民文学出版社世界名著插图版系列的升级版,属于硬面彩包的精装本。
儿子对书籍的装潢包装不在意,而我对这个版本则并不满意。这套精装本不仅封皮换做硬壳,而且书的尺寸也变大,这样的书并不便携带,似乎是专为我等书脊党准备的。
《唐璜》应该是第一版系列名著中最早缺货的书籍之一,不知道是印数少还是特别受读者欢迎,亦或是买书人把译者查良铮看成金庸大侠了。在淘宝网上这本第一版的价格一度翻番。
因为早年在泉城路音像店,看过一款同名引进电影的VCD,看内容介绍,感觉原著应该是一本很黄很暴力的书,并不适合儿子看,所以在后期购书的时候几次与这本书的第一版失之交臂。
后来看吕思勉先生的《中国通史》,在历史部分,他以拜伦的一首诗作为结尾。看到这首诗,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误导了,立马到网上书店搜寻《唐璜》,已经无货。
孤陋寡闻憾事多啊。
大个子孩子心
也不能说儿子不努力,芙蓉街重开业之后,好吃的他,也只是惦记考试之后再去。
昨天返校完毕,我们爷俩中午一起前往芙蓉街饱饱口福。在出回民小区路口,看到一个家长拎着一个毛瑟98k玩具枪盒路过,心知自己没考好的儿子,感叹自己过年没钱可拿了。
我说哪年也没少他的钱,继续努力就好。
儿子小狗脸顿时来了笑容,跟我说起在学校里看到一个教工子女扛着一把98k玩具枪在走廊玩,被班里同学们羡慕围观。我适时许诺只要好好学习,可以以给弟弟买的名义给他买一把。
记吃不记打啊。
到了芙蓉街,我们从南吃到北,又从北吃回南,吃的心满意足,然后到书店转了一圈。还不错,这回知道选择书翻看一下了,也算进步。
在离开之前,照例到乐高区逛一下,意外发现有一把毛瑟98K的玩具枪,比来时看到的还大一号。
买了玩具把家还,一路上眉开眼笑的儿子紧紧夹着玩具,回到家直喊胳膊疼。我说你没必要这么使劲夹着,儿子说:喜欢啊!
儿子从小就喜欢玩具枪,2岁的时候回淄川和爷爷奶奶一起的时候,每天早晨,都让他爷爷或者奶奶帮扛着和他一样高的玩具枪下楼。由于玩得太频繁,枪托后来裂开了,发现为了增加分量,枪托里面还加了一块水泥。爷爷用胶带把枪托修补固定,也不影响继续玩。
那应该是儿子最幸福的一年了。
期末书未停
随着期末考试结束,儿子高中第一个学期也算画上一个句号了。看着那文理分明,历史重演版的成绩,只能是强作和颜,满腹焦虑。
但好歹我当年成绩越差,态度越好,考不好如同世界末日一般,真是无颜见爹娘。而这位则是一副无所谓的架势,满脸写着“这就不错了,还能怎么着”的表情。
打又打不过,骂也骂不赢,好在春节在即,给他爷爷多烧点纸,求老天保佑吧。
考试结束,加上把罗素两本书看完了,小子心情大好,利用两天课余就把《漫长的告别》看完了。晚饭在餐桌上讨论了一下,儿子用一句“唉,美国人的书”,轻描淡写地把此书和《大教堂》、《麦田里的守望者》等归到一类了。
临返校收拾书包,还不忘再往书包里塞上一本书。估计是刚读完的西方哲学史中有拜伦的章节,这次自己主动选择了《唐璜》。
因为是精装本,我让他把书的外包封面取下来,免得损坏了,儿子说,带着才不会损坏书。
让我等书脊党情何以堪。
放开的小手
儿子从能走路开始,我们一起出门,都会拉着他的手,尤其是小学早上上学路上,按照他同学的话,从后面看就像儿子多么不想上学一样。
随着儿子长大,他的个子还有心理,已经快三年没有拉手同行了。
从开始拉着儿子的手起,是那么习惯,感觉是如此熟悉。
最早牵着的小手,是外甥的手。那时没有经验,总是紧紧攥着他的手,唯恐他摔倒,以至于他上学了,看到他蹦蹦跳跳还总担心他摔跟头。
在放学后吃饭前,牵着外甥的手在小区附近闲逛聊天,曾是一种娱乐和消遣。
在他五岁那年,一次他突然问我:姥爷是干什么的?我说是种蔬菜的,他皱着眉头说:姥爷怎么干这个?我问不干这个干什么,他回答道:比如做个小买卖啦。他那认真还带有遗憾的表情,让我无言以对。
最后放开外甥的手,是在历下大润发前等红绿灯时。正处热恋期的我,习惯性地轻抠他的手心,外甥仰起脸奇怪地看着我,我慌忙松开手。
这一松手,二十年转眼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