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熟的“寡头”

以前跟二外甥聊天的时候,曾经怀疑过亚马逊电子书,根据不同用户、不同产品,在不同时间微调定价。
外甥觉得不可能,这么大的公司不会干这种事情。
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现在看,定义为杀熟的行为,国内干,国外也少不了。因为这已经不是某个销售人员,某个程序员的行为,而是系统性的商业策略,公司行为。
文中提到针对垄断,美国法律界的共识:靠实力占领市场并不违法,不合法的地方在于利用这种垄断力量来扼杀竞争。
这话初看没有任何问题,冠冕堂皇。中国还有一句写进史书,流血的铁律:利器在手,不可与人。
板子打在国内一众互联网寡头身上,虽然委屈,咬牙也得忍着。
只是还有大佬坐看冷笑:你也姓赵?你也配姓赵?!

杀熟割韭菜要成历史?国家对互联网寡头们下手了!
https://m.mydrivers.com/newsview/724887.html?fr=k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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