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还在回忆自己的“足球生涯”,仔细看新闻发现小罗退役了。
我自认会看命,尤其是球员的命。但小罗是我唯一看走眼的巨星。当他出道时,媒体把他吹上了天,但我看他在美洲杯上的表现,感觉只是花拳绣腿而已,与小字挂名的罗纳尔多,还差的远。
但后来他转会到巴黎圣日耳曼后,才发现自己看走了眼。其实也不怪我,之前的片子中只是突出吹捧他的技术尤其是过人,但看完整比赛多了,小罗最突出的是他的足球灵性,这点是老马之后,梅西之前无人能比的。
日韩世界杯巴西夺冠,媒体球迷把巴西的4R组合碰上了天。但那届世界杯前,斯科拉里的队伍出线磕磕绊绊,老家伙还耍手腕踢走了罗马里奥。但世界杯决赛阶段,在队长埃莫森意外受伤的情况下,巴西队却捧杯荣归,决定胜负的是大罗,但决定球队气质的是小罗。
淡出人们视野许久的小罗退役的新闻并不显眼,声明也只是通过家人在社交网站上发布,而其效力过俱乐部也罢,足协也罢,似乎都反应冷淡。
由来只见新人笑,又谁听到旧人哭。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
我的足球鞋
踢球的时候足球袜属于奢侈品,除了足球鞋,其他装备都将就,比赛的时候穿的五花八门,好在彼此熟悉,倒也人不错人。
我第一双足球鞋是乐乐大姑姑工作之后,在济南给我买的,金杯牌的。那时一双球鞋可以穿很久,一般都是鞋面漏洞,找个修鞋摊修一下继续穿,直到没法修了才换一双。
一直穿金杯的鞋子,后来厂子倒闭,牌子换成三球,依然是我的首选。之所以倒闭,应该是质量一般,加上双星鞋大火。那时回力鞋也是受到双星的冲击。但我不喜欢双星的鞋,相比金杯鞋合脚裹护脚面,双星的足球鞋鞋面宽,而且鞋带靠前,每次射门的时候,总是不趁脚,有种球鞋飞出去的担忧。
但最后还是放弃了金杯牌球鞋。在一场比赛中,我中场断球,转身想推一个直塞,但球却离谱地偏离轨道。在观众一片叹息哄笑声中,我低头一看,好家伙,新买不久的鞋子整个内侧全部裂开了。
好在观战的本家长勇同学跑到宿舍,把他的双星鞋拿来才解了围。从那之后,也只好勒紧鞋带穿双星了。双星质量是好,一般鞋底软钉都磨秃了,鞋面刷成灰色的了,依然没有破洞。
但之后紧10年,双星足球鞋似乎就没有进行过改进,依然有种飞出去的感觉。质量曾经是国货的最高目标,但创新进步却只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已。国货们能够存活,靠的主要是中国的人口福利,那客观的消费者基数,但一旦和国外传统品牌正面竞争,就只剩下价格血战了,于是一个个熟悉的品牌消失或者正在消失中。
最长的伤痕
因为皮糙肉厚的底子好,受的伤好了之后疤痕都不是很明显,只有左腿膝盖内侧的一道疤痕比较明显。
那次受伤想起来还有些丢人,当时是和一个队友的弟弟一起踢小场对抗,过他之后有些大意,没站稳就想做下一个动作,没想到比我小近三岁的那小子身体那么结实,硬生生把我掀翻在地,膝盖当时就在地上拉出一道口子。
四中的场地很邪门,地上总是不缺大大小小的石头,那时候比赛前的准备工作之一就是捡石头,扔石头,但下次依然遍地石头。那次受伤就是被地上的一块石头划伤的。
平时受伤后,都是外伤先处理利索,内伤先活动复原再回家。倒不是怕父母心疼,只是怕他们禁止我踢球。
那次是遮不住了,因为膝盖皮薄,一弯敷了乌贼骨的伤口就开了。这时候老江湖出马了,没有酒精,他老人家就把自己的白酒贡献出来了,倒在药棉上,然后给我处理伤口。
不知道那勾兑白酒不地道还是他老人家手艺不精,疼得我瘸着腿满屋子跑个遍,人家坐在马扎上还给我讲道理做思想工作。
说到受的伤,他老人家比我严重多了,算是半毁容,在莱阳农学院时候把门牙磕掉了。但他不是踢球时候受的伤,据说是跳远时候被自己膝盖顶掉的。这运动协调能力,也就别怪乐乐体育成绩差了。
伤多成医
相对肌肉拉伤,其他的皮外伤都算是小伤小痛了,基本上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那时候踢球也不注意防护,最多守门员有副线手套加护膝,其实即便穿上足球袜也能起到防护作用。受的伤春夏天以擦伤为主,秋冬天以扭伤为主。受到伤多了,也就久病成医了,在创可贴还未普及之前,我是随身带着一块乌贼骨头,这可是祖传秘方,专治外伤。
那时候比赛受伤最普遍的是抽筋,说来奇怪,踢了那么多年球,我还从来没有抽过筋,倒不是体能好,估计是身体自我偷懒保护好。一般到了比赛后半段,场上抽筋倒地的人不断,这时一般都是我冲上去,三脚之内必定恢复。躺在地上的一看我来了,先咧嘴求饶,但还是乖乖把腿冲我摆好做好挨踢的准备。
在02年和大众日报社的比赛受伤后,算是挂靴退役了。那次的伤的确不轻,整个膝盖全部擦伤,敷上药后,不光膝盖受伤处火烧一般,身体也发低烧,在家躺着看了国足的世界杯第一战。但放弃踢球倒不是伤本身,而是因为在受伤的那一瞬间,一点自我保护的意识都没有了,如面袋子一般倒在地上。
知难而止,也算一种自我保护。
量力而为
与雄心壮志相比,虚荣心也能促进人上进,但人在虚荣心作祟的情况下,往往做出自以为是的傻事。
在“一球成名”后,我也想再进一步,针对体能差一点的情况下,我开始考虑借助外力。当时看到对维生素B的介绍,其中B6有促进新陈代谢,提高神经系统兴奋性的作用,觉得可以试一下。
于是在对四砂中学的比赛前就吃了6到10粒药片。那场比赛我首开记录后,在终场前又扳平比分,打了加时赛。那些药片的作用绝对不只是心理作用,我从没有跑动那么多距离,比赛结束的时候,双腿还好,但脚掌疼得要命,回到家直到睡觉前才少量小便。
更要命的是第二天醒来,感觉到原先当守门员时被对方用膝盖顶伤的右腹股沟,奇疼难忍,右腿几乎不敢快走。之后几年间一直在恢复,用力拉伤,再恢复的痛苦中渡过。直到在没有操场的财院窝了两年才彻底养好伤,当踢完一场比赛突然发现没有再伤时,真的感到没有伤病是多么幸福啊。
人的体能有自己的极限,这种极限其实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当强迫自己超越这种极限,其实就是一种自我伤害,而靠外力来超越,更是作死。
高光时刻
足球似乎是我在初高中学校期间美好回忆的一切,而高光时刻则出现在高二一个冬雨的下午的一场比赛中。
那场比赛的胜利本算不上多风光,因为对手是低我们一级的高一联队。但那一级集中了一批身体素质极好的学生,其中还有一个此前参加过市足球队集训的ni,从前他们初三开始就实现了下克上,在高三球队疲软的情况下,那场比赛基本属于高中最强年级的决战了,所以颇受关注。
相比连中四元的下半场,我更为自傲的是上半场。那也是我从门将转行后的第一场首发,而首发的原因是为了盯死对方的王牌ni。上半场我的贴身防守几乎让他在场上消失,除了半场结束前那次禁区前一对二的犹豫失球。
但身体素质的差异,已经让我没法下半场继续紧贴防守,而比分落后全队也只能进攻。但我比赛的第一个进球来的还是如此意外,当角球罚出后,我后插上来到后门柱,人到球到,说不清是脚踢球,还是球落下砸在我的脚上,但比分就是这样扳平了。
运气不是一切,但一切又离不开运气。而运气能激发人的自信,自信又可以获得更多的信任。
于是进球接二连三到来。我的大四喜压倒了了ni的连中三元。当比赛结束前攻入第四球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在操场沿边线围观同学们面前奔跑庆祝时,抬头看到教学楼上灯光映照的那些窗口观战的同学,那种自豪感从未有过,也再未有过。
第二天早上,从校门口到教室的路上,相识同学祝贺声没有停过,这是学校学习从未带给过我的。
有此一战,足矣。
值班效率高
利用值班的时间把OA系统的档案立卷工作基本弄完了。本以为周末没人用系统能快点,但待我手脚麻利键鼠协作操作完,还是不得不面对那蜗牛般的状态条发呆。
我对自己的计算机应用颇有自信,但是在我们的行业,速度快效率高,又有何用?在权限划分越来越严格的行业内,原来自己能解决问题的工具也被一一缴械,更没有什么用了。
不是无用武之地,而是跟不上时代了。
在发呆等待中,接了一个电话,凭空落下一顶不入品不着调的官帽,NND,位子说抽走就抽走,帽子倒是满天飞,人虽落魄,骨气还是有的。
希望误传
前几天为来济初中同学接风,回去在出租车上,那同学突然问我,某初中同学高中毕业后不久就辞世了,问我知道吗。
我当时有些震惊。
初中同学记忆出现了偏差,辞世的那位同学和我们初中并不是同学,他们应该是文理分科前高一时的同学。
我也认识他,是通过同学的交集认识交往的,他人非常和善,属于不笑不说话,但笑起来有很腼腆的那种让人愿意接近的类型。我高中时代对他印象非常深,因为我对他的天赋充满了向往,甚至轻微有些嫉妒。
那时候还是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年龄。乐乐爷爷在一次散步时问我:如果大学和足球队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哪个。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足球。乐乐爷爷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倒不是他老人家宽容,而是因为知子莫若父,踢过高校足球的他,知道依我的身体条件,根本不可能有这种选择的机会。
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条件,那时也羡慕yp突破时小腿上暴起的一条条肌肉,而对那位同学的速度,则已经超越了羡慕,属于嫉妒恨了。不止一次的想象,自己要是有他那身体素质,有那速度,凭我的意识和冲击力,肯定能上专业队了。
如郑智化歌里唱的那样,这世界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我不知道他辞世的原因,我更希望这只是误传,每个人可能有被人羡慕的表面,也有不为人知的内心深处难以言表的痛苦。
可能一无所有相比是幸福的,珍惜拥有更幸福吧。
还是希望这只是传闻而已,愿大家都幸福。
猪队友的趋势
今天在单位忙了一天,有人替我在外面忙了一天。
曾一次次自我安慰,虽不是因公忘私,至少是先公后私。但有同志说的刻薄但一针见血:公家是付钱的。
就是这么现实。
曾经在宿舍讨论总结过,忠诚只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足。同样,付出与收获越来越不成比例时,是否还会执着地先公后私?
越来越怀疑自己了。
也曾经以为自己很能干,但从这几天的事情看,能干的事情其实就那么多,不能干的事也一点干不了。既然大家都干不了,而我能干的别人一样也就干得了,那就没有什么能干之说了。
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吧?
慢慢老去
前年高中同学聚会,多年没见的同学们见面,好几个说:和上学时候没什么变化啊。
哈哈哈,没变化没变化。
前段时间在上面帮忙,办公楼过道里遇到一个高升四五年的同事,见面打招呼:这么多年没变啊!
哦哦,没变没变。
走廊灯也不换一下。
昨天给来济南的初中同学接风,下班赶过去就差我了,进门第一句话还是:和上学时候变化真不大啊。
老天,我那时候该多老相啊!
今天下班路上接电话说乐乐奶奶不舒服,半道中途的,骑着车子就往东八里洼那里赶。路过财院,速度和20年前骑车子去高原主场踢比赛的速度差不多,看来还真没老。
幸好老人没有大碍,拿了药去超意兴吃饭,我端着盘子就冲上二楼抢座位去了,放下盘子回头看,乐乐奶奶刚慢慢走上楼梯。
总是很不适应也很不愿意接受老人的衰老,心目中她还是当年那风风火火健步如飞,但没有人能对抗岁月的侵蚀,这也是我们难以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那就慢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