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虽然不少,但也是不求甚解,只是为了看而看,有感觉的书就仔细看,看看没有感觉甚至反胃口的书,连懒得再看一眼。而近几年看书,已经快赶上家里那位看电视剧了,看完就忘,阿加莎的小说过上一个月,再看都想不起凶手是谁了。
但有的书却记忆深刻,不止是文字内容,还有看书的感觉。儿子小学时候开始看曹文轩的作品,最早是《青铜葵花》及《草房子》,我闲来翻看,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作家作品我看过,而且是很早之前看过的,应该是从80年代初乐乐爷爷给我订阅的《儿童时代》上一篇关于老人与救落水人的牛的小说。后来翻看小说后面作者作品选 果然,是《第十一根红布条》。作家风格不会变,而看书的感觉也不会变。
我小时候看书的时候,乐乐的爷爷总笑我一目十行,可惜他走的时候,乐乐还没有开始看纯文字的书,如果他能看到乐乐读书的架势,会不会会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读书就已经够快的,儿子读书速度更快,加上现在书籍印刷不同以前,儿子已经是快到一扫全页的感觉了。看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的时候,基本半个多小时就一本了。以至于他老妈看不过去,拿书提问考了他一遍《草根街》的主要内容,但能把买孩子的钱的数及来源都答出来。
曹文轩的作品,截止到《火印》,儿子全部都看过了,但从曹文轩到学校讲过课之后,儿子对其反而兴趣不如从前了,也许到了一定年龄,感觉也变了,只是希望看书的习惯不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