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与演技

乐乐的爷爷曾经有个论点:长得再丑的人,看习惯了,也觉得挺好看的。
他老人家跟我说这个的时候,是84年洛杉矶奥运会期间,论据的对象是郎平。
这个主观的改变首先还是因为喜欢,因为喜欢而越看越顺眼。
有很多时候,也会因眼熟而眼顺,进而喜欢。
14年为了跟上潮流,曾问过新同事睿康,他们那一代中最红的艺人偶像是谁,康思考一下,说最红的是鹿晗。
当时我这落后老派之人,对鹿晗名字都陌生,后来是看跑男才逐渐熟悉。
看的多了,算不上喜欢,但还能接受。后来看了几部鹿晗拍的电影,演技端的是英俊潇洒。
当时还瞎操心,突发奇想,鹿晗在演技上要想突破,可以拍电视剧《连城诀》扮演狄云。如果能把这个人物扮演好了,哪怕只是尝试扮演,那收获足以让他的演技上一层楼。
想来鹿晗不屑做此破坏形象的尝试,也不会有制片人敢冒险让他扮演这样的角色,而宁愿用影片中的角色去将就鹿晗的类型,用流量换票房,哪怕冒险是赌票房。
所以演员鹿晗始终只能是鹿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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