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中也有不少是无法凭借记忆来解读的。
长篇小说中,作者写到某个章节,可能突然心血来潮,或者灵感迸发,情节之外陡然间加入大段的文字,或描述或评论或抒情,洋洋洒洒,似离题万里。读到此处,大不了如语文学习考试中,费心思探讨一下这些文字背后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情感,倒也不影响整体阅读。
短篇小说就不一样了,有可能整篇小说就是作者的某种情怀的产物而已,要想弄明白小说内涵,作者构思,几乎算是白费心机。尤其像阿加莎和钱德勒,这样已经不再为生计而写作侦探小说的作家,有些短篇就连侦探小说的外衣都不屑穿着了。
阿加莎最为明显的两篇,是《控方证人》中的《灯》和《翅膀的召唤》,即便以灵异角度也难以理解。
而钱德勒短篇中则是《我在等待》。看了两遍,细节已经无所谓,情节简单,一个旅馆侦探,其实就是保安,放走了一个被黑帮追杀的老千,结果害死了自己混黑帮的兄弟。为的是职业道德,爱情,同情,还只是黑白不两立?
估计再看多少遍也看不明白。上网搜索,如同语文阅读偷看参考答案,知乎上也有同一问题的询问,但无人回答。
也许,就如同答不出语文阅读那标准答案后,恨恨所言:谁知道作者怎么想的,也许更本就什么都没想。
不费脑也罢。